在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网络游戏年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指出,当前的网络游戏消费领域存在着点卡过期、消费者的隐私容易受到侵害、消费中信息不对称等五类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在网络消费领域中的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和个人隐私权,也是目前产生越来越多的网络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在目前交易规则中存在的问题有五个方面: 问题一,格式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目前运营的网络游戏在安装客户端时都会要求消费者同意一份服务协议,该协议并不涉及保证网络服务项目的稳定、安全、无误、时效及不中断等内容,只规定在特殊情况下,运营商才接受协助查询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如果因为运营商的网络环境或者游戏服务器出现了问题造成消费者使用的游戏账号数据丢失,将无法向运营商要求赔偿或是补偿,这无疑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损害。 问题二,点卡余额。消费者使用网络游戏时通常要向网络游戏的运营商购买点卡以保证游戏的时间。目前比较通行的点卡有两种,一种是计时卡,一种是包月卡。但无论是包月还是计时,当消费者停止使用网络游戏时,包月卡和计时卡中的剩余部分都是不予退还的,而这一点在消费者购买点卡时大部分网络游戏运营商并没有明确。 问题三,点卡过期。消费者在购买了点卡以后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不使用,会因为点卡过期而无法使用。尽管有些网络游戏运营商承诺可以退回点卡,但是正因为缺少提前告知,使得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产生纠纷。 问题四,消费者的隐私。消费者进入网络游戏需要在游戏运营商官方网站注册一些资料,有些网络运营商将用户提供的资料视为授权行为,擅自对资料进行其他使用或修改、复制、公开播送,造成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问题五,信息不对称。网络游戏运营商一般在格式合同或者在官方网站并没有列出网络游戏运营商的主要服务事项,即不对服务质量作出保证。那么,消费者一旦在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便难以申张自己的权利,也难以对厂商服务中的问题进行投诉或者索赔。 对于以上问题,中国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网络服务各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网络消费领域的法规建设,使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更具体的法规可以适用。
新闻链接 进入2004年后,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呈现出惊人的势头,游戏产业已成为目前经济发展中的热门话题之一。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市场规模已达到1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2%。据有关机构推算,2006年,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93亿元人民币。 |